刑事辩护
作者:赫章县律师时间:2020-03-19 14:13:12
当事人咨询:在我国不予逮捕后还会起诉么?
赫章律师解答:在我国不予逮捕后还是可能会起诉的,我国相关法律条例明确规定过,如果监察机关不予以批准逮捕的话,只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暂时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而已,所以不必采取逮捕羁押的错似乎,这并不等同于后期不会再起诉,更不会说法院不会处以判罚。
1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,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,丝毫不意味、更不等于“不起诉”,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。
2、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,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。我国刑诉法规定,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等方法,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,而有逮捕必要的,才应依法逮捕。而最高司法机关对“有逮捕必要”具体化为六种情形,即: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,危害社会的;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、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;可能自杀或逃跑的;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;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;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。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这些情形,则检察机关完全可以不批准逮捕。法律同时还规定,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如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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