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辩护
作者:赫章县律师时间:2020-05-27 09:31:26
在潜水过程中,关闭潜友气瓶,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?
赫章律师解析:如果关闭潜友气瓶造成了伤害和损害,我们要判断他的行为是故意的行为,还是开玩笑的行为,如果是故意的行为,形成故意犯罪,如果是开玩笑行为为过失犯罪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规定,
第十四条 【故意犯罪】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,因而构成犯罪的,是故意犯罪。故意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第十五条 【过失犯罪】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,是过失犯罪。过失犯罪,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。
伤害罪的量刑标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 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五条 【过失致人重伤罪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关闭潜友气瓶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,根据是故意行为还是过失行为,造成伤害程度,来判定是否有罪和量刑。
相关推荐:
敖律师为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辩护判决书赫章县律师事务所主任敖峰:
律师私人电话:152-8658-4444
执业证号:15224201110795256
执业律所:赫章县律师事务所
律所地址:赫章县碧水蓝庭2号楼6楼A座
法律专长:合同、医疗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工伤、交通事故、探矿权采矿权纠等